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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4/9 17: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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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从鼓楼东大街到东八里庄南里再到芍药居,从中央文学研究所到中国作协文学讲习所再到鲁迅文学院,虽然地点与名称在变,但它作为神圣的文学殿堂始终未变。这里一直都是广大作家与文学爱好者向往的地方,自创办以来,一批又一批的作家在这里学习、深造,一位又一位文学大家在这里倾心传授。《关系的魅力》《我们大家都是同学》这两本书收集了众多文学名家的授课讲义,中国作家网将它们分期推出,让我们共同感受文学的魅力。

刘亮程

土地上的睡着和醒来

我今天的讲课主题是《土地上的睡着和醒来》,主要从我正在接手或打理的一个叫菜籽沟的村庄,以及我这么多年面对乡土文学写作作为一个参照,来跟大家聊关于土地上的衰老与死亡。因为这个题目也是我做的一个课题的一个主题。

先给大家看几张照片,年的时候我偶然在新疆北疆行走中发现了一个叫菜籽沟的村庄,当时这个原有四百多人的村庄半数已空,我想这也是中国许多空穴乡村所面临的一种景象。那些有人住的房子里大半都住两个老人,过一段时间走掉一个,这个院子就空了。当时我们去的时候这个村庄到处都是无人住的空房子,都是荒弃的田野和院落。也正好赶上一户人家在拆卖院子,一个百年老宅院,几千块钱就卖了,被人拆成木头拉走。你想这样一个院落,这样一个延续百年生活的院落,被人当一车木头拉走的时候,剩下的就是一堆废墟,一个家族或者一个家庭延续百年的烟火就中断,留给那个村庄的就是一片废墟。当时看到这种情况以后我就连夜做了一个方案,第二天给县委县政府汇报,我说要不要把这个村庄交给我们去打理,怎么打理,就是我们先进入抢救性地把这些农民要卖要拆的老宅院全部收购了,收购了干什么?号召艺术家来居住,做工作室,当然这样一个计划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支持。我那时候有一个工作室,很快就下去收购农宅,我们没去的时候农宅还是几千块钱一个,我们一下去瞬间就变成几万块钱。即使这样也收购了数十个,现在有数十个艺术家正居住在这个村庄。我们收的最大一个院子是60年代的一个老学校,是中学,在十年前荒弃,当了羊圈,这个羊圈现在变成了木垒书院。

那么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在县上支持下设立了一个文学艺术奖,叫菜籽沟乡村文学艺术奖,每年一百万奖励一个艺术家,奖励的方面是对中国乡村文学、乡村绘画、乡村音乐和乡村设计做出杰出贡献者。今年奖励了一个画家,叫王刚,他也是在菜籽沟待了好几年,我们在辟出的一块大地上,让他做大地艺术,这是他做的大地艺术。每一个图像都有上百亩地,中国最大的头像,我们把这些人像刻在那个荒弃的山坡上,想用这一山的人头把走远的人喊回来。其实现在这个村庄已经大不一样,我们进入的时候给这个村庄定的主题是我们要用文学和艺术的力量加入这个村庄的万物生长,因为这个村庄尽管衰败,尽管有一半人已经离开村庄在他乡生活,但是因为有作家和艺术家的进入,因为有艺术在这个村庄的召唤,我们想那些走远的人会回来,事实上那些人正逐渐地回来,这个村庄也因为作家,文学和艺术的介入,发生了一个根本的变化。当地政府也非常重视,给这个村庄投入一个亿做基础建设,现在这个村庄已经不同于其他村庄,菜籽沟旁边的村庄依旧还是那样一个衰败的景象,但是这个叫菜籽沟的村庄因为我们的入住已经发生了变化。这是我们和王刚先生做的大地艺术,整个一座山全是人,全是那些走掉的人,那些在这片土地上过往的人,那些从壁画或者从其他出土文物中隐隐约约浮现出来的人,我们想把整个这一座山做完。当这个山做完的时候,从什么方向看,这座山上都是一个荒凉村庄的荒凉山坡上被我们刻满了人。

《大地生长》王伟拍摄

那么这个是我现在生活的菜籽沟村,我们在这做的一点点我叫乡村实践,我们现在都在讲乡村振兴,中国古代乡村是振兴的,那样一个乡村中,因为他有非常重要的一个衣锦还乡的传统,那些乡村的学子,少小离家,在外学习,取得功名,老了之后带着自己一身的文化和财富积累回到家乡,回到他的族谱中,回到他的祖坟中。这样的回归让古代乡村得以振兴,而现在的情况下,乡村需要用外力,这种外力或者是人才和资本的介入,或者是其他国家政策性的介入,才能让一个乡村真正地把它复兴起来。

我已经到了五十多岁,也有了在乡村生活的这样一种念想,回到了这个村庄,这也不是我的家乡,是别人的家乡,是我的异乡,我在此养老。虽然老还尚远,但是在乡村文化体系中,养老从来都不是老年以后的事,我们早早从青年时代就开始养老,琢磨着老,在中年时候就开始安排老。我记得我后父在五十岁的有一天,把我和我大哥叫到一起,很郑重地给我们安排一件事,我后父说,我已经五十多岁了,你们两个是家里的长子和二子,你该为我的老去做一件事了。我父亲让我和大哥去为他打一口棺材,早早地放在院子的柴棚下面等着,因为我们村里面那些人,一到了这个年龄,一到了自己送走父母,自己的前面再无老人,变得光秃秃的只剩下自己的时候,一个人就可以说自己是老了。父母在的时候我们没有资格去老,我们还是一个养老的儿子,一个孝子,一旦父母离世,人生的一个面,朝向未来的那个面就再无遮风挡雨的那堵墙,你迎面而遇的是那个从老年吹过来的寒风,这时候一个父亲就开始为自己准备老房,这个老房是儿子为他去准备的。当时我和我大哥都觉得不可思议,我们都十几岁,就开始为一个看上去还很年轻的父亲去准备老房,其实村里面家家户户都准备有老房,那个老房棺材摆在柴棚下面,还不时的有人会躺进去试一试长短、宽窄、舒不舒服,就这样从五十多岁准备棺材,一直到八九十岁,这些人可能还没死去,棺材在慢慢地腐朽,在慢慢地走形。我记得尽管后父给我们安排了好多次要为他准备老房,但是最后也没能如愿,我后父是在前年去世的,他去世时已经八十九岁,他走的那天下午我在乌鲁木齐,后来听母亲说到半下午的时候我的后父把所有的遗物打包,然后在那儿自言自语说要走了,说马车已经来了,在路上喊,我母亲说你活糊涂了,现在哪儿有马车,马车早都不让进城了。结果两个小时以后,我后父不在了。后来我就反复想他在临终前听到的那个马车的声音和他说出来那辆马车,尽管我们把他埋在了县城的公墓处,但是我想我父亲的灵魂一定是乘着那辆来接他的马车回到了乡村,回到了他的家乡。

后来我在菜籽沟第二年,还遇到了一个老太太的死亡,这个老太太住在我们书院后面的路边上,每次我开车经过的时候,都看着她面朝着西墙根在晒太阳,长得慈眉善目,干干净净,很清高清瘦的一个老太太,我想着哪天方便了,闲了过去跟这个老太太聊聊天,说说话,毕竟我们是一个村庄的外来者,这个老太太的脑子里肯定装着这个村庄所有的事情。但是,这样的机缘可能永远都错过了。那天我开着车回菜籽沟,突然发现那个沟里面停满了车,从车牌号看,有本县的,有州上的,还有县城,外地的,这么多的人来给一个村里面去世的老太太送葬,我想所来的这些人,在老太太生的时候可能从来都不会来看她,因为他们或许是这个老太太的亲戚,或许是儿子的朋友,或者是沾亲带故的早已忘记这个老太太的远亲,等等等等,这个老太太在村庄里面的生可能跟他们没有关系,但是当老太太在这个冬天去世的时候,她的死亡跟远远近近的这些人有了关系,他们远道而来,奔赴一个村里面没人注意的一个老太太的死亡。我们中国人讲究死为大,生是自己的,只有死亡才是一个村庄、一个家族、一个地方的事。只有死亡才能把那么多人召唤而来。那么当我站在这个老太太的葬礼上,朝她的一生去观望的时候,你会发现这个老太太在她的一生中,有许许多多的人生礼,从出生礼,成人礼,婚礼,等等等等,所有的人生礼可能都不如这个葬礼隆重而宏大,仿佛这个老太太一生所有的人生礼仪都是为这场葬礼而做的一个预演。人生的喧嚣,从落地的那一天开始,走过那样一个漫长一生的寂寞与喧哗,走过一生的贫穷和富裕,走过有儿女相熟的家景快乐和独处老年的漫长寂寞。当她断了那一口气的时候,她的人生,她最后的死亡见证和死亡礼成了村庄的一件事。那么这样的死亡还发生在村庄,发生在县城,似乎在乡村文化体系中或者在乡村大地上,所有的人都在这样生,也在这样死。

由此我想到我们逐渐衰败的乡村文化中,死亡文化还在起着作用,那些离乡的游子,或许带着家乡的风俗远走他乡,把对家乡的念想和我们乡村文化中至关重要的一些东西扔在家乡,在他乡生活。但是最后的死亡礼还是他们的。那些还在恋土的、在城市生活的乡人,那个叫家乡的地方还给他们留有一块墓地。那个叫家乡的地方还有一群人在默默地生,在等待死。那样的死亡突然让我这样一个异乡人感受到那是家乡,不管是那个老太太的家乡,还是那一村庄人以及远走他乡的那些人的家乡,它也是我的家乡。

那么对于我们来说家乡是什么,家乡住着你的父亲、母亲、爷爷、奶奶,住着和你一同出生、留有共同记忆的那一代人。还住着你看着他们变老,他们看着你长大的那一代人。还住着那些你只能在族谱和墓碑中找到名字的人,家乡就是这样一个场所,先人们在死去,一代又一代地死去,在这样一个周而复始的时间轮回中,只是你的时间到了,你醒来,接着祖先断掉的那一口气,再往下传。接着祖先留在这块土地上的那些文化习俗再往下过日子,每一代人都牢固地、可靠地重复着上一代人的生活,把这种乡村血脉一代一代地往下传承。我也是一个乡村的写作者,乡村文字的写作者。尽管我一直不承认我是一个乡村作家,或者是一个农村作家,因为现在我们对乡村、农村的这样一个界定非常模糊。其实在我的观念中,乡村早已成为一个文化概念,文化和精神理念。当我们说乡村的时候,说的是那个《诗经》中的那个乡,唐宋诗词中的那个乡,明清笔记以及中国山水国画中的那个乡,那个乡曾经存在于古代,曾经存在于我们的文学和艺术中。

作家心中还怀着那个远去的文化精神中的乡,在现实的农村大地上抒写,这是所有乡村文学或者农村文学面临的一个困境。我们似乎在呈现这个坚硬的、真实的农村。但是心中又怀着那个远去的像云朵一样飘在远方的那个乡村,我们所有的农村和乡村文学都纠结在这样两种情怀中。前后不能顾及。

而我也是一个乡村写作者,二十年前我写过一本叫《一个人的村庄》的书,我写它的时候已经离开了那个叫沙湾县的地方,离开我的家乡,在乌鲁木齐打工。我记得或许就是在乌鲁木齐奔波的某一个黄昏,我突然回头看见落向我家乡的夕阳,因为我的家乡沙湾县在乌鲁木齐的西边。仿佛每个黄昏,每个黄昏的落日都落在我的家乡,没有被我看见,那一个黄昏的落日突然被我看见,我望着它沉入大地,几乎满眼泪水。我似乎就在那样的落日中突然地看见我家乡的所有事物,那些尘土飞扬的道路,低矮破旧的土墙,一早一晚的鸡鸣狗吠,漫天的星光、月光,以及孩子喊母亲的声音,或者母亲喊孩子的声音。所有这些都在那个黄昏被我一下看见,那个落向我家乡的巨大的落日把我家乡的所有事物照亮,我从那一刻开始,或者从那开始,写我的家乡,写那个让我度过了童年、青年,让我眼看就要度过中年,我把那么多的往事和记忆扔在那个村庄,在我心中复活,那是我的家乡,我的家乡给了我一本叫《一个人的村庄》的书,尽管这本书没有写到家乡的习俗,但是它写了那块土地上一个少年对着天空和大地,对着黑夜和白天,无边无际的梦想,这是我第一次对家乡的抒写。

但真正地让我理解和认识家乡是我回了一趟老家,《一个人的村庄》写完之后,我一直想给我的先父写一篇文章,我八岁的时候父亲不在了,母亲带着四个孩子在村里艰难度日。我一直想写这个父亲,但是当我落笔的时候,我想不起父亲的模样,不知道他在我年幼无知的幼年对我做过些什么,我甚至想不起来他是不是抱过我。你想这样一个八岁前的父亲,被我忘得干干净净,家里面一张照片都没有,这样的父亲如何去写,但是又不能不写,每年清明到他的坟上去给他烧页纸,磕个头,女儿渐渐长大的时候也带着女儿去,指着那个墓碑上的名字说,这是你的爷爷,女儿更加不知道她曾经有这样一个爷爷,这样安睡在土地下。就这样的写作,直到有一年我带着母亲回了趟甘肃老家,我觉得我一下子知道故乡是什么了,知道家乡是什么了,我也从那样的关于家乡和故乡的思索中突然找到了那个沉入时间和遗忘的父亲。

我记得那一次是母亲逃荒新疆四十年后,我带着她去甘肃酒泉金塔县一个山下的村庄,那个村庄尽管已经经过了新农村改造,但是还保有着我们传统文化的那种样式,家家都是四合院,院门进去,一方照壁,照壁后面是堂屋,那是一间供奉祖宗的堂屋子,我们现在所有的新农村建设,城市建设也好,我们的建筑空间中已经没有这个空间了,所有的空间被设置为陈放物质。但是在我们的乡村文化这个院落中,它有一个很高很大的房子居于中间,它是供奉祖先和精神的,祖先的名位供在那个供桌后面,全是牌位。家谱供在那个供桌上,家里面做了好的吃食会端过来先让祖先品尝,祖先品尝完了再端回去。家里面出了什么事会过来给祖宗磕个头,念叨念叨,那个已经变成一个名字的祖先会听。还在活着的这些人会说。

我就是在这个堂屋中看到了我们家的家谱,从四百年前记起,我的刘姓祖先一个一个排列下来,排列到我父亲时候停下来了,那个家谱写在一张大白布上,整个那个名字的形状就像一棵大树,先由一个祖先开始,逐渐地开叶展枝,家族的更新越来越大。当我看到我父亲的名字的时候,我就突然停住了,我想多少年后跟在我父亲名字后面的肯定是我的名字,插在我父亲那个牌位前面的,那肯定也是我的牌位,当这个叫刘亮程的名字,有一天突然他断了呼吸,所有的喊声到达不了他那里,他再不回应人们对他的呼喊,人们对他的呼喊的劲头再没有哪怕那微弱的一声答应的时候,这个名字就归到了该去的地方,归到了我的祖先的序列中。他只是作为一个名字存在,跟祖先的名字排列在一起,时间再往后推移,这个名字会越来越后,因为前面不断有新的小辈的加入。等到厚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这个名字在族谱中就没有了,并入祖先了,多少代以后的祖先同称为祖先了,这个名字也消失了,剩下的就是他的子孙。这就是我们家的家谱。

看完家谱之后,叔叔带着我们去上祖坟。我们刘氏家族在那个酒泉金塔那个地方还是个大家族,后来家族太大,分成了两拨,一拨离一拨越来越远,我们家的祖坟也因为村里平整土地,让家家户户都把自己家的坟迁到自己的耕地中间,所以现在在我的老家,家家户户的坟都在自己家的地中间。因为没有单个的地方再让这些亡人去占地了,每一家的几亩地中间有一块不长庄稼的地方,长着一些荒草,起着几堆墓。家人干活的时候会把农具、吃的吃食和带的水放在那个墓地旁边,或者靠在那堆坟墓上。等到干活累了想歇息一会儿的时候,从那个长着庄稼地里走出来,坐到那块不长庄稼的只起着几个土包的墓地上喝水,吃馍馍,聊着天。那么叔叔把我带到这片坟地的时候就一一地给我介绍这些墓地的主人。叔叔说我们家的爷爷辈以上的祖先,因为太多不能单个起坟,只有归为一处,归到一个墓里面,这叫祖先的墓,有灵位,刘氏祖先的墓,然后上香磕头。还会指着爷爷辈以上的墓,后面这个墓说,亮程,这个是你二爷的墓,你二爷因为膝下无子,从另外一个叔叔那儿过继过来一个儿子,顶了脚后跟,以前我不知道顶脚后跟是怎么回事,经常听人说,经叔叔那样一指才突然明白顶脚后跟是这样的。父亲死了,他的脚后跟后面会留一块墓地,留给父亲的儿子的。等到父亲的儿子也去世了,会头顶着父亲的脚后跟下葬在后面,这叫后继有人。所以后继有人的那个人从来不是地上的那个人、活着那个人,是已经归入土中、头顶着父亲的脚后跟的那个人,当我们说子孙万代后继有人的时候,子孙万代是活着的人,那个后继有人是那个土下面的人。然后我叔叔又指着旁边我爷爷的坟说,你的爷爷也是只有你父亲一个独子,你父亲远走新疆,逃荒新疆,把命丢在新疆,但是那个地方还留着,那是你父亲,你爷爷后面就是你父亲的,那个脚后跟,你爷爷的脚后跟后面你父亲的墓还留着,你有时间把他的坟迁过来,归入祖坟。我叔叔又把我往后带,带到给我父亲预留的那块墓地的后面,指着一片荒草地说,亮程,这个地方就是留给你的。这句话一说,我的头突然轰的一下炸开了,我从来没有想过死亡的事,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百年会归入哪里,因为那时候我四十岁,感觉生命还远,不断地看到别人在死,尽管经常给亲友去送葬,看到的一场一场的死亡都跟自己没有关系,别的人在死。家中的老人在死,从来都不考虑自己也会死。但是你不考虑的事你的家乡在考虑,你的那个远在甘肃酒泉金塔县的那个村子里面的那个刘姓家族在为你考虑。当他埋你的爷爷的时候,早已在爷爷的脚后跟后面留下了你父亲的位置和你的位置,因为那样的脚后跟是不能空的。

这就是我们中国乡村或者是在乡村社会中我们中国人的死,当你在那样一个村庄度完今生归到自己家的那几亩地中间的那块不长粮食的地下的时候,你就回到了一个类似于天堂这样一个地方。当时我想即使我百年之后回到我叔叔的那块地中间,葬在那样的土底下,跟祖先归为一处,这也是一个多么好的去处。坟头旁边就长着自己家粮食,粮食生长的声音会传入地下,那个地方离村子也不远,高高垒起的坟头跟那个村庄的屋顶和炊烟遥遥相望。鸡鸣狗吠时时入耳,听人们的脚步声,在四周走来走去,走着走着有一个亲人归入地下,顶在你的脚后跟后面。这是我们乡村人的死亡和归宿,这样的归宿它是如此温暖,它在我们还小的时候,还在青年、壮年的时候就通过那些老了的人和已经去了的人,把这样一个死亡的归宿告诉你,让你别无选择也无路可选。

你在那样的乡村文化或者生老病死这种文化体系中,你感到生活的开始和终结都是有数的,是可以想象但是容易到达的。我们这个民族可能没有给我们创造一个像佛教和基督教那样的天堂,但是她用乡村文化体系给我们在厚土中安置了一个祖宗归入的这样一个家,这个家已经近似于天堂了。这个天堂在地上,也在天上。

从这个老家回来之后,我也在很短的时间内写出了给我先父的那篇文章。我把那个被我遗忘了的容颜、被我遗忘得干干净净的父亲找了回来,从我老家的那个祖坟中找了回来,从那个族谱中找了回来,从我的叔叔对他的隐隐约约的言说中找了回来。我找到了我跟那个已经去世多年、已经想不起他的容颜的那个父亲,有了一种精神和血脉的关系。所以,先父这篇文章,第一,我比年少时更需要一个父亲。就这样开始写,写我中年时候,人到中年的时候对一个父亲的渴望,尽管很小的时候父亲不在,家里的顶梁柱断裂,一家人在那样一个村庄中艰难生活,那时候还感觉不到丧失父亲的这种痛,这种缺失。但是,当我到了中年之后突然觉得那个父亲给我留下的生命的空缺太大,我早早地就暴露在那个没有挡风墙的岁月和时光面前。我记得我三十多岁的时候就想把先父这篇文章写出来,尤其是到三十七岁那一年,我说我这一年一定要把关于父亲的这篇文章写出来。我父亲是三十七岁不在的,我想过了三十七岁这一年,我就比他都大了。那时候我会一年年地大过我的父亲,到我五十多岁的时候,再回想那个三十多岁去世的父亲,会不会就像回想一个早夭的儿子一样,他永远停在三十七岁,我为他去过那个老年。我把他没有完成的老年一点点地过下去,我给他长胡子,给他长皱纹,我给他长年龄,把他停下的那个岁数一直长到五十多岁,长到七十多岁。但是我的生命参照在哪儿,一般家里有个老父亲的时候,你会知道老是什么,你三十岁的时候你父亲五十多岁,你的父亲在把五十岁的你的生命给你演绎,你五十岁的时候你的父亲七十多岁。他是一个老的向导,他在前面引路,让你往老年走,他的老也是你的老。等到他终于老到该去那个世界了,作为一个儿子和女儿,你为他体面地做一场葬礼,父亲去世以后,剩下的岁月就是你自己的老了。家里面最老的那个人已经离世,你的老在一点一点地到来。你在前面又在替你的儿女在老,你的儿女在你的老中学会衰老,最终学会死亡。

我们就是在这样的乡村文化体系中学会了这些东西,那么我的文学写作中也浸透了这样一种生和死的观念。在《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中写到了许多死亡,在我新近出版的长篇小说《捎话》中,从头到尾都在写死亡。因为有这样一种乡村文化的死亡对我的教育,或者死亡对我的关怀,我写的所有的死亡都是温暖的,都是不恐怖的。一个作家需要去创造生活,创作生活,更需要去创造和创生出自己和他人的死亡。那样的死亡不是断气之后,闭眼之后,就把人生草草结束掉的死亡。我们从乡村的死亡里,从那个祖坟和族谱中看到的死亡是一个悠长的死亡,是一个接近于永生的死亡。当此生的生活结束,彼生的生活开始,那种生活是在一种族谱中和祖坟中的生活。是在那个黄土之下,时时被人念起,时时又回来参与我们生活的这样一种死亡。我记得我在《一个人的村庄》中写过一个孩子的出生,当这个孩子降生的那个夜晚,全村人都不知道的那个夜晚,因为一个孩子的降生,整个村庄,这片大地上的空气被重新分配了一次。多少年后这个孩子经历自己的生老病死,又悄然地离开村庄的那个夜晚,这个村庄的空气又重新分配了一次。他断掉的那一口气被一只鸟或者一头羊,或者被多年后再出生的一个孩子稳稳当当地接住,开始延续断掉的那一口气,开始漫长的呼吸。我还写过一个甲壳虫的死亡,在春天的田野上,我躺在一只四体朝天、眼看就要死亡的甲壳虫旁边,等待它一点一点地死去,它最后的挣扎是那样的漫长,它的什么都抓不住的黑色的小脚趾,一下一下地蹬着空空的天空,什么都蹬不到。它也翻不了身,那个甲壳虫,当它最后一动不动的时候,我写了一段话,我说在这个春天的原野上,别的虫子在叫,别的鸟在飞,大地一片片复苏的时候,在这颗小甲壳虫的眼睛中,世界永远地暗淡了。世界的光芒,世界的白天和黑夜,在这样一个生命的眼睛中消失了。

我还在这本书中写了一头牛的死亡,它被人宰杀的过程是那样的漫长,生命在被割掉头之后,它的肢体,它的肌肉,它最远的那个脚趾,不知道生命已经结束,还在漫长地生活、伸展。我也在我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凿空》中,写了那个时代一种叫毛驴的动物的大规模死亡,那个年代我所居住的新疆还有成千上万的毛驴在拉着驴车,在驮着人,在那个乡村大道上来来去去。那个年代驴是人最好的帮手,是人的亲戚和邻居。每家的院子里面都拴着一头和两头驴,驴圈挨着人的房子,晚上出门,家里的院子里会有一双驴眼睛在跟你打招呼,在星光和月光下泛着幽暗的光在跟你打招呼。从地里回来家里会有一个活畜在院子的角落里给你鸣叫,给你跺蹄子。但是那样一个家家都拥有的驴后来被三轮车替代了。政府倡导用三轮车替代毛驴车,说毛驴太慢,阻碍了当地的发展,然后一千头,一千头的驴都去了哪里?去了阿胶厂,被熬成了阿胶。现在时间过去了十几年,我又回到南疆那些乡村去调研的时候,那些农民开始怀念那些死去的驴了。现在家家户户院子里面都停着一个电动车,农民说几千块钱买一辆电动车,用两年变成一堆废铁。不像以前的毛驴,养几年生几个小毛驴,家里又多了一笔财富。电动车不会生小电动车。以前进到院子总是能看到家人之外的另外一种动物的眼光在跟你打招呼,在跟你问好,现在回到院子只有老婆和孩子的眼神在看自己。那个叫《凿空》的长篇小说,就写这个毛驴从大地上消失的那个年代。写驴的叫声在尘土中不再升起的那个年代。还写当人们把毛驴这种动物从生活中删除掉,人的世界中只剩下人的时候,人的这个生活变得是多么的荒谬和不可靠。人的生活只被人看见。而在那样一个毛驴遍地的世界,除了人的眼光还有一种非常重要的驴的眼光在打量人世,在侧着头、眯着眼睛在看这个人的世界,在竖起它那长长的耳朵听这个人的声音、那个时候人的声音,那个时候的世界是可靠的,是有见证的,是有第三者看见并记忆的。当这样的眼睛、这样的眼光从那个世界消失的时候,我们的生活中就仅剩下人和人孤单的相望。

我新近出版的《捎话》这本书,贯穿始末的死亡书写,是我从那样的乡村、家乡的书写中,那样的教育中得到的一种死亡的滋养。我把每一个死亡都写得那样的悠长,我不认为一个生命从闭着眼睛、断掉呼吸的那一刻,从我们习以为常的生命迹象的结束那一刻,死亡就变成了一个冰冷的存在。死亡依然有其生命,文学要创生出自己的死亡,要创生出那个生命之后的那个更加隐秘、更加温暖、更加璀璨、如花盛开的死亡。那样的死亡在我们的传统乡土文化中曾经存在。我们曾经有一个地上的家乡和归入祖先的那个土下的故乡,所以在我的观念中,故乡不在地上,家乡在土地上承载你的精神,故乡在厚土中接纳你的灵魂。在厚土中头顶着脚后跟、祖宗延绵不绝的那个才是我们乡土文化中真正的故乡,是我们把灵魂寄于此,当我们想着也会安葬于此的时候,内心充满着温暖、毫无恐惧的那个故乡。我的文字也是奔着这样一种家乡和故乡在抒写。

提问和解答

提问:刘老师好,我想请教一下刘老师,因为刘老师今天早晨给我们的讲座其实就是一篇非常深刻、有灵性的、有灵魂的文章。您所说的每一句话我全部记下来了,我就觉得这是一篇很好的文章了。我也是很喜欢这个乡土题材的,也是来自农村,来自大山的深处。也写了很多这方面的散文,但就是我的文章风格老师看的话,就说还写的有点小情感在里边,不是那么大气,也不够深刻。我就不知道要怎样才能够写得好一点,谢谢刘老师。

刘亮程:我想您面临的这种写作问题也可能是大家面临的,写作的问题只有靠自己的写作去解决,一个停下来不写作的人永远不会碰到写作问题,也解决不了写作问题。写作肯定就是作家随着这样的写作历程一块成长的一个过程。当你成长到某一个阶段,你的文章就像长一棵树一样自然就长粗了,自然就有厚重感,自然就跟你所在的那块土地有那种血肉相连的关系了。其实作为一个写作人,我们肯定一直都在找这样一种东西,让我们的作品不至于太浮躁,不至于太轻飘飘,但是这不至于的背后是我们要找到跟这块土地的关系。它关系的根在哪儿,你跟它的血肉相连的那种联系点在哪里,许多作家可能一辈子都没有找到,他是这块大地上的浮叶,在空中飘,在树梢上飘,没有落到地上。但是有更多的作家他没有陷于跟土地的关系之中不能自拔。我们看到现在许多的乡村写作,乡土太厚,又太浅,对于写作者来说,太厚是因为我们陷入其中,从那个乡土中走不出来,写到最后依然是一个土得不能再土的文章,土得不能再土的小说。另一种就飘在乡土之上,现在最流行的乡土小说,其实我觉得摄入或者触动乡村文化之根的,或者乡土灵魂之根的这样的抒写也都很少,我们现在乡土写作,包括被编成电视剧的、电影的,这一批一批的作品,大多写的是乡土之上的一场一场的运动。写到生老病死就已经是不错的小说了。

但是作家可能不懂,也不知道在这个乡村生活的表面之下还有一种更深层的乡土,那个乡土在土里面,那个故乡,就像我刚才讲的,在土深处,需要我们去挖掘,把那些东西挖掘出来。现在编成电视剧的这些乡村文学,我们看到的仅仅是一个乡村生活的表面,作家们靠一场一场的运动去推动故事、制造事件,去改变或创造人物的命运,一个生命在所谓的乡村之上,在所谓的乡村题材中,从生到死就被结束了。

而我们的文化不是这样的,我们的文化是从生管到死,还要管到死后的。我们的文学当然也应该朝那个方向去延伸,延伸到那个土里面去,把那个中国乡村大地那个土灵魂找出来,把那种乡村叙述再往更深远的地方去延伸,而不仅仅是我们眼睛看到的这个浮面的,就是浮在村庄表面的这样一种生活,谢谢。

提问:我听了刘老师的讲座就好像是读了一本让我感触特别深的书一样,我感觉到其中有很多很深厚的东西,我们还在慢慢地领会。但是我今天想问的问题,我觉得现在我们这个社会已经从一个农业国向一个工业国、向一个现代化国家的转换过程当中,可以说是几千年不会有之的变局。现在城镇的居民也达到50%以上。在我们这一代,我们还活着的这一代,应该能见证这个过程。我特别感兴趣的就是当时刘老师到新疆乡村里面去做木垒书院,我相信刘老师也是在用一种现代商业的手法,你能够召集这么多的艺术家,几万块钱一个小院子,其实你也是在用现代的一种都市的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商业关系来进入这个乡村,我对这个问题很感兴趣。我就想听一听刘老师在做木垒书院、在做这个乡村过程当中,怎么样来感受我们这个大的时代下面,城市和农村的这样一种关系。

刘亮程:其实我们做那个木垒书院,从经营角度做得很不成功,因为我们只是到那儿去养老,也不做旅游。但是因为不做旅游,反而招来那么多游客,这个小村庄现在已经变成一个旅游景区了,农民都因此受益。我们的书院有那么多人要进去参观,我们常年锁着门,要不然接待不了那么多客人。艺术家到村里面也只有一个目的,我们都是招去共同养老的,慢慢在这个村庄生活,等待老之将至,这是我们设定好的一个主题。并没有把它做成一个文旅产业,也没有做成一个乡村客栈等等,当然它有这种接待功能,也可以接待,我们每年也做一些文学艺术培训,每年全国各地的,一到夏季全国各地的艺术家到那儿很多,因为画家很多,村里面风光很好。在从跟农民打交道的过程中,其实也在不断地又在回到早年的那种生活中,又回到早年的那种麻烦中,其实也很麻烦。回乡其实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乡村已经,或者那个农村已经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好了,一个过惯城市生活的人,到乡下去,重新回到那个炊烟中去,回到那个土房子中去,回到那个远远地听着吸引人的那个菜园子里面去,真正操持起来非常麻烦。乡村回不去,回去成本很高,路很远,即使回去也很难待着。好在我这个年龄可以待着,因为我是一个作家,可以坐在那样旧时光的鸡鸣狗吠中,坐在那样跟我早年一模一样的能够看到日出和日落的那样的白天和黄昏中,我觉得我能获得一种心境。中国文人这种情怀老了以后就是想归休山林,当然建一个书院更好,带三五弟子这样一种情怀。

你刚才讲到一个主题叫乡土和乡村,我倒想展开去讲一讲。其实大部分人认为中国乡村在凋敝,乡村文化在消失,但是我又不完全认可,因为我常年在乡村,我知道一个村庄即使剩下一半人,或者即使剩下三分之一的人,这个村庄的乡村文化还依然存在。你到每家每户去,他们还生活在那样旧时光的文化当中,用最现代的这种器皿在生活,但是那个旧的文化传统还在统治着那个村庄,就我生活那个菜籽沟而言,那是一村庄汉民,汉族人,从甘肃,然后从陕西,甚至从江苏远迁到新疆。而且他们活的那种文化形态跟内地的那些村庄完全一样,汉文化被他们一路携带到那个边疆,在那个小山村那个山坡上,当他们把房子盖起来,盖成了汉式的建筑的时候,他们的家就在这儿安稳了。那种盖房子讲究完全是一种汉文化的讲究。你看到他汉文化的一些风俗,被他在远迁新疆的路上一路丢失,但是一旦他把那个房子、把汉文化那种观念通过那个椽子、檩子,通过那个廊檐,通过那个门和窗以及那个房屋的格局,把它摆放在那块土地上的时候,他就完全回到了一个汉人的生活中,过着一个汉人的生老病死,你就会感到我们这种农业,或者农村文化的牢固性,他走一万里都不变形,他都会在那儿把这种文化繁衍下去。你说这种文化会在乡村消失吗?它不会。

而且我们每个走出乡村的人都是这个文化的携带者,乡村文化并不见得是你在乡村生活过你才具备这种文化。一个跟乡村完全没有关系、至少在农村长大的人,他心中怀揣着的仍然是一个乡村文化体系,因为这是我们的教育告诉我们的。我们从一年级开始,我们学《诗经》的时候是在学乡村,学唐宋诗词的时候在学乡村,学《离骚》的时候,读古典文学的时候都在读乡村,我们的语文教育就是乡村教育,从小把乡村观念、乡村情怀、乡村知识、乡村理想灌输到我们心中。难道我们还有一个其他头脑,叫非乡村头脑吗?它不是的。只是有些在乡村生活的人只是获得了一种农村生活的经验,把大地上的事情跟头脑中那个情怀连接了起来,他变成了一个乡村文化的践行者,一个乡村文化在他身上又复活的这样一个灵魂。更多地作为这样一个大的乡村,一个大的文化,它归我们所有人所拥有。我们就是被这种文化塑造的一种心灵。

提问:刘老师好,我小时候父母会把我送到乡下去,所以我寒暑假是在乡下度过的。我想问一个问题,像死亡文化的话,在乡村里面是起到一个非常重要的教化作用的。因为当一个人去为自己准备后事的时候,想自己身后事的时候,他其实对自己的一生还有自己的所做,当下的那个所作所为是有一个判断的,所以它是承担着一个很重要的教化作用。到后面的话,我到城市里面的话,我发现死亡这种教化的话好像是在城市里面微乎其微的,似乎大家都选择了一种选择性的回避,它好像并没有占到非常重要的分量。我想问一下刘老师您是怎么去看待这样一个现象的,这种教化今后是否能够在城市的生活当中起到一个比较重要的教化的作用。

刘亮程:城市从根本上来说它是人在大地上建立的第二家园,这个家园主要是一个身体家园,当我们在漫长的生活和文化中建立了一个乡村第一家园的时候,其实我们已经把关于生和死都安放在那儿了,所以我也认为乡村那个第一家园是属于故乡和心灵的,城市这个第二家园可能是属于我们的身体的。因为我们城市所有的建设,所有的规划,所有的它的功能性的这些东西都是为人们的身体去服务的,满足人们的身体,舒适身体之欲望。当然它有图书馆,有教堂,有寺院,医院,它更多的一个生命出口是火葬场。我们的文化的终结不是这样,不是一个灰飞烟灭的终结,而是在厚土中的一种安置,城市让人恐惧的可能不是生而是死,它让你用这样一种喧嚣,欢愉的生把最后那个死淡忘掉。我是这样理解的。

提问:我跟刘老师交流一下我的一个小困惑,我特别喜欢大家说你的那个词汇叫乡村哲学家,今天上午的讲座我也的确感觉到了是一个哲学家式的一段当众独白,恰如你的作品,我感觉就像一片从新疆而来的土地和星光在城市的一个角落里的一片孤独和尴尬。但是后半程我觉得交流起来又渐入佳境。亮程老师,我的一个困惑是当我们现在去乡村的时候,我们其实真的在那儿生活几天的话,是很乏味的,很漫长的,那我觉得您的写作,您给我们传达过来的内容,我觉得更多是知识分子的,更多是一个超越了那片生活的。我不知道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刘亮程:我在乡村这种生活中,当然我是一个知识分子,我用我所学的这些知识和文化在更深层地去理解乡村。但是当我写作的时候,我又否认我是一个知识分子,因为作为一个写作者他要忘掉知识,我尽管也在研究乡村风俗等等,但是我的写作中又从来不涉及这些东西,现成的风俗礼在我的写作中从来不曾涉及,即使我写到了一个死亡礼,也是我通过用文学这种方式创生的或者原创的一种死亡礼或者死亡想象。我不愿把一个知识分子的这样一个身份带入我所感受的那些乡村事物中去。你读《一个人的村庄》你会知道,一个人的村庄没有知识,全是一个人把知识放下,把心灵裸露出来,在那个村庄的风声中,在那个村庄的星光和月光中,在那个尘土落下又升起的那样一个循环往复中去聆听那些声音,感知那些事物。那我感知到的那些事物,我不希望它携带着文化,携带着我们曾经有的经验和见识,我是一个赤裸的把这些东西放下去,感受那个世界的人。我也希望我的文学不是受那个文化知识的隔障,我把那个文化知识也作为一种隔障去对待的。因为我们乡土文化沉淀太厚了,当你带着乡土文化的意识去书写一种东西的时候,你很容易被纳入它的那个体系中,它的那些集成的观念中去。你要出来像一个婴儿一样,无知而天真地去听那第一声鸡鸣,去听第一声狗吠,这是我的这种文字的一种处理方式。在我写作中我也经常会遇到知识和这种经验,个人经验的一种纠结,每当这时,我觉得一个作家的天生感知就变得那样的重要。尤其当你在写那些草木的时候,你写那些乡村事物的时候,写那些月光下的阴影的时候,你知道你携带的是一颗可以感受它们的心灵,这就谈到了一个万物有灵,我也经常讲作家的一个基本信仰应该是万物有灵。作家首先要有灵。跟对面那个事物的灵去发生关系,去交流。其实这是一种正常存在的,每当我们写作着有灵感的时候,我们会不会想这个灵感是谁的,那个灵感是对面那个触碰了你、让你产生一种莫名情绪的事物的,那个事物的那种感觉传达到你的心上,你接收到了,所谓灵感状态无非就是这样。就像我写一棵草的时候,我天然地会觉得我会到达它,我会站在它那儿去说话,站在它那儿去看。我和草之间有一种无法言明的心灵关系,这是中国文学、中国文人感受事物的一种方式。我觉得我也讲到这个,大家都看过法布尔的《昆虫记》,我们把它当文学翻译过来,好多人当散文去看。但是我看完以后我说这不是散文,这是科考笔记,尽管文字再好,描写再细微,准确精细,内容再怎么丰富,它仍然不是散文。为什么不是散文,它不是文学,是因为我们在法布尔的《昆虫记》中只看到了一个作为科学家法布尔对昆虫的观察,我们没有看到他观察那个昆虫回望法布尔的一束目光。它只是一个单一的人对那个物的考察。而我们中国文学中不是这样的,我们的古人写一棵草木的时候,他首先发现的是那个草木回望他的那种眼光,他首先讲究的是他跟它的那种目光和心灵的沟通,完成了这一步他才进入文学写作。就像那首诗中所写,“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看我应如是”,还有“相见两不厌,唯有敬亭山”,等等等等,我们的文学跟自然的交流中,它最重要的反而不是自己的目光,而是对面那个事物的回望。那么《昆虫记》中显然没有这些东西,它是一个孤独的人对草木的审视。这样的东西我认为它不是文学,文学没有唤醒对方,文学需要唤醒他所写的事物,需要他所写的事物站出来自己说话,自己感受,他要把那个魂激活,激活以后才叫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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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在鲁院听讲座刘亮程土地上的睡着和醒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