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鳖虫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四年级小学生致信党报nbsp揭露村干部恶行 [复制链接]

1#

四年级小学生致信*报揭露村干部恶行


近日,人民社收到一封陕西宝鸡某小学的学生来信。信中称他们家的许多合法权益被剥夺,恳请有关部门主持公道。信件原文如下:


我是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龙泉小学四年级(2)班学生。


我和母亲是金台区长寿镇太平堡村2组村民。1993年,母亲与太平堡村民刘洪涛(我的父亲)合法登记结婚,母亲户口随即转至太平堡村。婚后,母亲生育了我们姐妹两人。2000年,父母离婚,我随母亲生活,户口一直在太平堡村。2006年上半年,村里分配土地补偿款,每个村民10万元,母亲和我没有份。2007年1月,金台区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干部不让我们母女参加,剥夺了我们应该享受的医疗救助。最近,村里用部分征地款为全体村民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我们母女依然没有权利享受。


我母亲今年37岁,没有工作,没有土地,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我上学的费用都成了问题。恳请有关部门为我们母女主持公道,让我们享有正常村民的一切合法权利。


陕西宝鸡市金台区龙泉小学 李子怡


(:宇飞)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